第一,鼓励成本低、竞争力强的多晶硅企业壮大发展规模。多晶硅产业是资本和技术密集型产业,技术门槛较高,从国外多晶硅行业的发展经验看,大企业在产业发展中、占据了主导地位,只有通过大企业对技术和生产的持续投入,才能在国际市场中保持竞争优势。鼓励我国生产成本低、竞争力强的多晶硅企业依靠技术进步、优化存量、扩大发展规模,实施“走出去”战略,积极参与国际产业竞争。
第二,鼓励多晶硅项目在西部资源和能源丰富地区落地。多晶硅生产提纯的能耗较高,目前电力成本占据了多晶硅成本的30%~40%。我国西部地区石英储量大,能源和资源丰富,电力成本较低,非常适合发展多晶硅产业,实现能源的就地转换,提高能源产品的附加值。在新疆等西部地区发展多晶硅产业,也是响应国家“西部大开发”的号召,有利于获得政府部门的差异化政策支持。
第三,鼓励多晶硅企业兼并重组。多晶硅行业的发展已经有50年的历史,但长期以来,国际市场中多晶硅主要由7大厂家供应。而目前我国已投产的多晶硅企业在40家以上,一些企业存在能耗高、排放量大等问题。主管部门应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整合现有的多晶硅资源,实行集约化开发经营。鼓励生产成本高、竞争力强的企业兼并改造效益不佳、生产存在问题的多晶硅企业。
第四,尽快出台多晶硅准入条件。自国务院出台了38号文《关于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产业健康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以来,多晶硅项目的技改、新建、改/扩建等审批变得十分严格。光伏产业作为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发展潜力巨大,亟待通过出台多晶硅准入条件,明确多晶硅行业新准入标准,引导技术水平先进、生产能耗低的多晶硅项目落地,增强投资者信心,确保我国光伏产业平稳、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