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信达昨日晚间公告,鉴于安溪县人民政府给予优惠条件支持公司在福建泉州(湖头)光电产业园的发展,公司持股70%的控股子公司厦门市信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简称“信达光电”)拟在福建泉州(湖头)光电产业园投资建设LED封装及应用产品项目,并与福建省安溪县人民政府签定《信达光电LED封装及应用产品项目投资合作协议》。
根据上述计划,信达光电拟在福建泉州(湖头)光电产业园投资建设LED封装及应用产品项目,项目占地面积约300亩。项目总投资金额约5亿元,总建设周期2年,年创产值约5亿元。该项目将由信达光电投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福建省信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负责建设和运营。公司将采取自筹资金结合银行贷款的方式进行投资。
根据上述协议,福建省安溪县人民政府将给予一系列优惠扶持措施,主要包括:在2013年1月15日前,给予项目科技三项补贴6000万元;除享受国家规定的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外,提供技术研发奖励、高级人才奖励等方面的优惠扶持措施。
厦门信达表示,本次对外投资有助于公司光电业务更好更快地发展,提升公司在电子信息行业的影响力。因该投资项目建设期为2年,对公司本年度利润不产生重大影响。
此外公司还公告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厦门信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公开挂牌转让衡阳鑫星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42%的股权,挂牌价格不低于6790.04万元。厦门信达称,结合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影响及公司经营战略,转让衡阳鑫星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42%股权有利于公司回笼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集中资源发展核心产业,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